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加快责任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责任保险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
二是加大对法定责任保险的执行力度。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实现应保尽保。财政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推行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法定保险,积极推动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组织实施。
三是要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探索推行责任保险。主要包括:由省公安厅、甘肃保监局牵头,抓紧研究制定在公众聚集场所引导和推行公众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安监局、甘肃保监局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抓紧研究制定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和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意见。由省建设厅、甘肃保监局牵头,抓紧制定工程质量险的实施方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由省教育厅、甘肃保监局牵头,抓紧研究制定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强化旅游保险功能。由省卫生厅、甘肃保监局牵头,积极推动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由省环保局、甘肃保监局牵头,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